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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法官判的对不对就问服不服,律师代的好不好就看怎么说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4-03-31

今天,跟一个律师聊天,问他去年的收成如何,他说还不如疫情期间的前年,感觉当事人突然会讨价还价了,而且越来越多的将代理费跟案件实际结果挂钩,动不动的就拿出“别的律师怎么说的”来做价码,大有货比三家的架势。如此这般,可想而知,收入会如何?
何以至此?虽然经济下行导致的当事人纠纷增多,但对于司法诉讼执行结果预期变差,上下游产业链之间都知道共克时艰不敢轻易诉讼撕破脸,当事人经济困难而支付律师费的能力变差,律师行业乃至法律服务行业已经线上线下无孔不入谁都认识几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之外,司法诉讼,越来越变成一项充满未知、结果不可确定的事情。连律师都无法确定案件的司法结果,又如何让当事人肯掏钱的自担风险信任律师、信任司法呢?
也许,只有亲身打过官司的,才会有这样的深刻体会,也只有互相没有利益关系的网上聊天,才会发出这样的真实感触。前不久,以意外流出的法院系统要建立“裁判文书库”为契机,法律圈掀起了一场要求重启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呼吁声潮。
网上有些人不知道是不明白利害关系,还是故意带节奏“舔”式文风,竟然质疑法律圈的呼吁仅仅是为了圈子利益,甚至还有人鼓动律师称不公开裁判文书以后,司法诉讼就是律师说啥就是啥了,这是“商机”。
俨然看不到,不管是律师此前发展的黄金二十年,还是司法案件大爆炸的二十年,都是跟市场经济不断完善进而各行各业的腾飞发展,国家法治建设不断与之配套发展相关系的。立案登记制、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律师信用平台建设、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等,没有这些法治建设制度的配套,能够司法案件的爆发式增多、律师行业几十年里每年两位数的增长?
背后的逻辑是,以上的这些法律现象,不过是法治不断地配套完善适应了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需求,各行各业不断信任和依赖法律行业、司法诉讼的表现罢了。尽管期间也会有不断的纷争、争议等被人诟病为“乱象”的,可争议特别是全国性的,哪个最后不是一项法治制度的出台,进而推进了法治进程?
以裁判文书公开为例,犹如此前文章《裁判文书不再对外公开,司法诉讼会跌回“关系时代”》写的,没有了裁判标准和司法尺度的公开,等于法官判案不再需要面对社会监督,而只需要应付一个个具体的案件当事人就行了。
没有了裁判文书的公开,各地法院可以一个案件一个裁判标准,不再顾忌当事人能找到同法院类似案件相对照,进而是社会大众就会怀疑各地的法院是否能一视同仁审理案件,怀疑自己的案件跟别人的案件是不是同一裁判标准,当事人一方是本地的,或者对方律师是本地的,各个法院能否公正审理......
最后,就会演变成事关外地的经济主体是否还敢到一个司法裁判标准不公开的地方去投资、去诉讼。不信可以看一看,是不是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司法公开的力度越大、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越强、司法诉讼的保障措施越完备。反之,亦然。
就在全国还在争论裁判文书网是否关停、是否重启时,“财经E法”报道,“从两位不同层级的浙江省法院系统人士处获悉,近日接到通知,要求裁判文书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结案的案件文书,除法定不公开的外,其他的全部公开。”
浙江以狭小之地,取得了最近的引领互联网经济十年,GDP坐四望三,是有人家远见卓识、整体布局的。试问,一个裁判标准不公开的地方,另一个地方是公开的,你会到哪个地方投资办企业?

再如律师们纷纷抱怨行业内鱼龙混杂,从业者不求精炼业务,纷纷将营销当成了主业,被张网红嘲讽为就是“销售”、能“把自己卖出去”就行,无论采取什么手段。

当一个行业不去追求专业精湛、技能卓著而取信于社会,而把噱头流量当成主业的每年两位数的人员增长,会不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无底线的各种内卷,最后是行业性的被社会不信任?

有不少的法律援助律师,纷纷拿着自己那些被告人认罪认罚之后的不起诉判缓刑取保候审的案例,忽悠当事人是自己的功劳。他们没有告诉当事人的是,这些司法结果的取得,就算是没有律师代理,按照检察机关的考核要求,2023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不捕率46.2%、不诉率27.1%。有检察官撰文告诉大家,《检察官提醒:不要迷信关系,有些案件自然流动结果就是不起诉》。
那些完全是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就会获得的不起诉、缓刑司法结果,忽悠当事人是自己的业务或是关系的功劳的律师,久而久之,在没有不透风的各种互联网信息下,连被告人都越来越明白了。
最近,不是有被告人及自己的委托律师拿着跟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的通话录音,举报该律师诸多违规之处,拒不同意该律师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吗?公开资料显示,这个律师也是赫赫有名的,身上荣誉不少,还被宣传成在当地“大街小巷有口皆碑”的,咋就免费代理还被当事人冒着风险公开实名举报抵制代理呢?
近些年来,“第二公诉人”、“占坑式辩护”、“审批式旁听”、“刨祖坟式辩护”等等诸多的庭审新名词,在法律圈流传并扩散至社会各界所公知。律师靠忽悠靠信息差靠“关系”来承揽案件的套路,越来越被当事人所熟知。例如,就算是安排律协副会长去法律援助,被告人也照样抵制而要求自己委托外地律师。这些被安排的律师,你们还有点职业道德、考虑丝毫行业未来吗?
雪崩之下,没有哪个雪花是无辜的。都在抱怨各行各业再过去的一年里不景气,可又有几个人想过,自己在这不景气中,究竟是在推波助澜,还是守住底线、守望未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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